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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七十三(二十)(1 / 2)

奚琴,刳桐为质,二弦。龙首,方柄。槽长与柄等。背圆中凹,覆以板。槽端设圆柱,施皮扣以结弦。龙头下脣为山口,凿空纳弦。绾以两轴,左右各一,以木系马尾八十一茎轧之。

琵琶,刳桐为质,四弦,曲首长颈,平面圆背,腹广而橢。槽面施覆手,曲首中间为山口。设檀轴四以绾弦,左右各二,山口上以黄杨木为四象,下以竹为十三品,按分取声。中腰两旁为新月形,腹内以细钢条为胆,弦自山口至覆手,长二尺一寸六分,第一弦以硃饰之。

三弦,斫檀为质,修柄,方槽,圆角,冒以虺皮。柄贯槽中,柄末槽端覆以木。穿孔贯弦,匙头下半凿空纳弦,以三轴绾之,左二右一。

节,编竹如箕,魨硃,背为虎形。用圆竹二,划之以为节。

拍,紫檀皮四片,束其三,以一拍之。

太祖平瓦尔喀部,获其乐,列于宴乐,是为瓦尔喀部乐舞。用觱篥四,奚琴四。奚琴同队舞乐。

觱篥,芦管,三孔,金口,下哆,中有小孔。管端开簧,簧口距管末四寸五分三釐。

太宗时,获朝鲜国乐,列于宴乐,是为朝鲜国俳。用笛一,管一,俳鼓一。笛同中和韶乐,管同丹陛大乐。

俳鼓如龙鼓而小,悬于项击之。

太宗平察哈尔,获其乐,列于宴乐,是为蒙古乐曲。有笳吹,有番部合奏,皆为掇尔多密之乐,掌于什帮处。笳吹用胡笳一,筝一,胡琴一,口琴一。筝与队舞所用同,惟设六弦。

胡笳,木管,三孔,两端施角,末翘而哆。自吹口至末,二尺三寸九分六釐。

胡琴,刳木为质,二弦,龙首,方柄。槽橢而下锐,冒以革。槽外设木如簪头以扣弦,龙首下为山口,凿空纳弦,绾以二轴,左右各一。以木系马尾八十一茎轧之。

口琴,以铁为之,一柄两股,中设簧,末出股外。横衔于口,鼓簧转舌,嘘吸以成音。

番部合奏,用云锣一,箫一,笛一,管一,笙一,筝一,胡琴一,琵琶一,三弦一,二弦一,月琴一,提琴一,轧筝一,火不思一,拍板一。箫、笛、笙同中和韶乐,云锣、管同丹陛大乐,筝、琵琶、三弦同队舞乐。

胡琴,二弦,竹柄椰槽,面以桐。槽径三寸八分四釐,为圆形,与笳吹之胡琴橢而下锐者不同。山口凿空纳弦,以两轴绾之,俱在右。弦自山口至柱,长二尺三分五釐二豪,以竹弓系马尾八十一茎轧之。

二弦,斫樟为质,槽面以桐,形长方,底有孔,槽面施覆手如琵琶。曲首后凿空纳弦,绾以两轴,左右各一。弦长二尺三寸四釐,设十七品,按分取声。

月琴,斫檀为质,四弦,槽面以桐,八角曲项,柄贯槽中,槽面施覆手。曲项凿空纳弦,绾以四轴,左右各二。弦长二尺三寸四釐,设十七品,与二弦同。

提琴,四弦,圆木为槽,冒以蟒皮而空其下,竹柄贯槽中,末出槽外。覆木扣弦,柄端凿空纳弦,绾以四轴,俱在右。以竹弓系马尾,夹于四弦间轧之。

轧筝,似筝而小,刳桐为质,十弦。前后有梁,梁内弦长一尺六寸一分八釐,各设柱,以木杆轧之。

火不思,似琵琶而瘦,四弦,桐柄,刳其下半为槽,冒以蟒皮。曲首凿空纳弦,四轴绾之,俱在右。弦自山口至柱长一尺七寸七分四釐。

拍板,紫檀三片,束其二,以一拍之。

高宗平定回部,获其乐,列于宴乐之末,是为回部乐技,用达卜一,那噶喇一,哈尔札克一,喀尔奈一,塞他尔一,喇巴卜一,巴拉满一,苏尔奈一。

达卜,木匡冒革,形如手鼓而无柄。有大小二制,一面径一尺三寸六分五釐二豪,一面径一尺二寸二分四釐,皆魨黄,面绘采狮,以手指击之。

那噶喇,铁匡冒革,上大下小,形如行鼓。旁有小镮,系黄绒紃。两鼓相联,左右各以杖击之。

哈尔札克,形如胡琴,椰槽,冒以马革。上木柄,下铁柄。槽底中开一孔,侧开三小孔。以马尾二缕为弦,上自山口穿于后,以两轴绾之,左右各一,下系铁柄。马尾弦下设钢丝弦十,上系木柄,下击铁柄,左右各五轴。另以木杆为弓,系马尾八十馀茎,轧马尾弦,应钢弦取声。

喀尔奈,状如世俗洋琴,钢丝弦十八,刳木中虚,左直右曲。左设梁如琴之岳山,以系钢弦之本。钢弦之末施木轴,似琴之轸,入于右端,高下相间作两层,转其轴以定弦之缓急。以手冒拨指,或木拨弹之,通体双弦,惟第一独弦。

塞他尔。形如匕,丝弦二,纲弦七,木柄通槽,下冒以革。面平背圆,柄有线箍二十三道,如琵琶之品。以九轴绾弦,柄端二轴绾丝弦。二面三轴,左侧四轴,绾钢质双弦一,独弦六。以手冒拨指,或木拨弹丝弦,应钢弦取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