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晚上,陆时衍回到家,门上夹着一个信封。
信封是白色的,最普通的那种,信封的左上角印着邮政编码的方框,方框是红色的,印得很整齐,但方框里面没有填数字,空空的,什么也没有。信封的正中间写着几个字,字是用圆珠笔写的,字迹很清秀,一笔一划,写得很工整,很认真,看得出来是用了心的,不是随便写的,不是敷衍的,是用心写的,一笔一划,慢慢地写,把每一个字都写得很漂亮,很端正,像她这个人一样,做什么事都认真,做什么事都不敷衍,哪怕是写一封信,也要写得端端正正的,让人觉得被重视,被尊重,被爱着。
收件人写的是"陆时衍",没有写地址,没有写邮编,没有写任何多余的修饰,就三个字,简简单单的,但每一个字都写得很用力,圆珠笔的笔尖在纸上压出了一道浅浅的凹痕,凹痕顺着笔画的轨迹,在纸上留下了一条细细的沟,沟里嵌着圆珠笔的墨水,蓝色的,亮晶晶的,在灯光下反着光,像是用墨水刻上去的,永远不会被磨掉,永远不会被遗忘,永远留在这张纸上,留在他的心里,留在他们的生命里。
他站在门口,拿着信封,信封很轻,拿在手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,但信封上有她的温度,是她的手指拿着信封的时候,指尖的温度传到信封上,然后信封把温度留住了,留到他把信封拿在手里的时候,还能感觉到那一丝淡淡的暖意,那种暖意从信封传到他的手指,又从手指传到他的心里,让他的心里暖暖的,软软的,充满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,那种感觉叫做被爱,叫做被在乎,叫做被珍惜,叫做被一个人放在心里,在她最安静的时候,最孤独的时候,最想他的时候,拿起了笔,拿起了纸,一个字一个字地写,把心里所有的话都写出来,写给他看,让他知道,让他明白,让他感受,让他永远记住,她爱他,她需要他,她离不开他。
他打开信封,信封没有封口,轻轻一拉就开了,里面是一张信纸,信纸是普通的笔记本纸,B5大小,横线格,横线是蓝色的,间距大概八毫米,很整齐,在信纸的左边有一道红色的竖线,是笔记本自带的,用来标注段落,但她在写字的时候,没有管那道红线,字从红线左边写到红线右边,又从红线右边写到下一行,一行一行地写,写满了整张纸,但信很短,只有两段,没有密密麻麻的,没有长篇大论,就两段,简简单单的,但每一个字都很重,很重,重到他的手在微微地发抖,重到他的眼睛在微微地发热,重到他的喉咙在微微地发哽,重到他的心里在微微地发颤,因为他知道,这封信,是她用了很长的时间,很大的勇气,很深的感情,很真的心,写出来的,每一个字都是她的心声,每一个字都是她的爱,每一个字都是她的承诺,每一个字都是她的礼物,送给他的礼物,这个世界最珍贵的礼物,比任何物质都要珍贵,比任何金钱都要珍贵,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,因为这是她的心,她把她的心写在了纸上,递给了他,让他保管,让他珍惜,让他永远不要弄丢,永远不要忘记,永远不要辜负。
第一段写的是:
"谢谢你出现在我生命里。"
就这一句话,没有更多的了,就这一句话,短短的,但每一个字都很重,很重,重到他的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堵住了,堵得他说不出话来,只能拿着信纸,看着那句话,一遍一遍地看,一遍一遍地读,在心里默念,把你的名字,她的名字,他们的名字,三个名字,在那一句话里,紧紧地联系在一起,永远不分开,永远在一起,永远爱着彼此,永远感谢彼此,永远珍惜彼此,永远不辜负彼此,永远不离不弃,永远相守,永远相爱,永远,永远,永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