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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3章 上港河女尸案(完)(2 / 2)

魏贤钧应道:“明白,后续侦查组会跟进落实。”

赵建国摆了摆手:“辛苦了,卷宗留在这里,我审阅签字之后,就往下流转。”

魏贤钧点头,转身退出办公室。

办公室只剩下赵建国一人,他重新拿起卷宗,目光落在魏贤钧整理的那几页关键证据上,长长吐出一口烟雾,有这样能干的同僚兼下属,是大队的福气。

可偏偏,两个人之间,已经再也不可能同心共事。

这一刻,赵建国说不后悔那是假的,但是事已至此,也只能这样了!

很快,案子就被送到了良城县检察院,检察院阅卷之后,对卷宗当中张母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也做了审慎考量。

承办检察官看过案卷,明白张氏夫妇二人明知儿子张一帆杀害儿媳李燕,依然把尸体藏匿家中多日,夜间驾车抛入上岗河,案发初期还向公安机关撒谎隐瞒案情,分别触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包庇罪。

张父全程深度参与藏尸、运尸、抛尸,归案之后虽然坦白认罪,但帮助毁灭故意杀人案件关键物证,致使命案一度陷入僵局,情节严重,按照1997年版刑法数罪并罚,法院最终判处张父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,送往监狱服刑。

张母涉案事实相同,考虑家中三名幼女最大仅8岁,最小5五岁,一旦张氏入狱,孩子将彻底无人照料,结合她归案后认罪悔罪,没有串供逃跑行为,法院综合权衡法理人情,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,宣告缓刑三年。

缓刑考验期内,张母必须在本村居住,妥善监护三名未成年女童,定期到派出所报告情况,不得干扰案件侦查,一旦违反监管规定,立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。

而身负故意杀人重罪的张一帆,依旧挂在全国网上追逃名单之中,等待未来落网之后再接受审判!

刑警大队,副大队长办公室。

魏贤钧坐在办公室,开始撰写《上港河女尸案专项攻坚立功嘉奖申报材料》,依据现行的警务奖惩制度,刑事案件部分涉案人员在逃,不影响已查清环节的战果认定,只要案件事实查清,证据闭环,侦查终结,可以依法移送起诉,即可正常申报立功嘉奖,无需待主犯归案。

作为案件突破口发现人、专案负责人之一,主导全案研判、线索深挖、审讯突破、证据固定,成功将悬案破局,属于本案核心攻坚功臣,魏贤钧很有自觉的给自己申报了个人三等功。

这也就是张一帆还在逃之中,没有归案,要不然他甚至敢给自己冲刺一下二等功。

另外四名骨干干警申报个人嘉奖,分别是:重案中队的彭乐,四中队的李虎,五中队的胡山,还有六中队的秦明。

最后,其余所有参与走访排查、安保值守、笔录制作、技术支撑、后勤勤务的专案组成员,统一申报集体嘉奖。